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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类公益慈善组织略析——以慈润爱心社为例


   摘要:本文选取青岛慈润爱心社为个案,运用访谈法和文献法对该组织在服务社会、利益群众过程中的特征及优势进行描述。慈润爱心社作为宗教人士创办的、面向世俗社会提供公益慈善服务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呈现出以生命关注为组织行为取向、以佛教信仰为其思想基础、以出家僧人为组织核心、以多样人群为参与主体等基本特征。该组织的优势表现为把关爱弱势群体放在极为重要的组织活动决策序列首位,积极介入到弱势群体救助之中,在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条件下为弱势人群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将佛教的慈善理念植入慈善行为中,把佛教对生命的关怀化为实践行动,有利于引导人们的慈善信念和行为;领导人较强的组织能力与个性特征在组织活动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发展过程中,慈润爱心社面临组织合法化、组织管理以及如何处理服务与信仰传播之间关系等问题。这些问题既与组织外部制度提供资源有限以及社会接纳、支持不够有关,也与组织自身能力建设薄弱有关。
   关键词:佛教人士 公益慈善组织 慈润爱心社
           乐善好施、扶贫济困,是佛教界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引导、鼓励和支持下,佛教界以及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在救灾济困、抚孤助残、帮老助学等活动中取得了丰硕成果,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佛教“慈悲济世,利乐众生”的社会服务理念。一些佛教人士举办的公益慈善组织经过长期发展,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成为宗教界参与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本文选取青岛慈润爱心社为个案,探讨在社会转型时期,佛教人士举办的慈善公益组织在服务社会、利益群众过程中呈现的特征及发挥的优势,分析该组织目前面临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思考宗教类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需要政府、社会以及组织自身在哪些方面做出努力。
   一、慈润爱心社基本概况
            青岛慈润爱心社属于宗教人士创办的、面向世俗社会提供公益慈善服务的非营利社会组织。该组织宗旨为“慈悲济世,润泽众生”,“意在集合社会爱心人士,整合相关社会资源,以多样化的形式,来集体投入社会公益事业、传递爱心,并为在物质和精神上有需要的人们提供最有效的帮助。”目前注册社员700余人,其中包括部分佛教徒、天主教徒等宗教信徒,并有大量热心义工提供日常工作支持。
爱心社的创始人和负责人为寂通法师,俗姓王,辽宁人,2006年于辽西北普陀寺出家,次年始在青岛湛山寺佛学院学习,是大陆宗教界捐献造血干细胞第一人(2009年)。2007年,为了改变公众对佛教的各种迷茫、不解甚至片面认识,提高社会对佛教的认可与接纳程度,并作为践行佛教教义和修行的一种形式,寂通创办了慈润爱心社。2009年,爱心社挂靠青岛红十字会,2010年与红会脱离,以未注册、无主管和挂靠单位的状态运行至今。
   表1 慈润爱心社自创办以来,主要在以下领域提供公益慈善服务
            服务领域                具体内容
            1.医疗援助
            长期宣传推广“三项捐献”,即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角膜和遗体捐献。寂通法师就是中国第一个捐赠造血干细胞的出家人,该社在青岛市各社区以及驻青各大专院校设立无偿献血宣传点,通过吸纳会员等形式,为青岛市中心血站采集提供血源,为中华骨髓招募志愿者,组织承办晚会等相关宣传活动,参与防艾宣传。
            2.慈善捐赠
            针对国内发生灾害进行相关援助,主要的形式有进行募款倡议与活动,捐赠物资等,对象家庭困难户施行捐赠。面向全国社会各界募集旧衣并清理打包,发往青海、四川、甘肃、贵州等西部省区的国家贫困县,平均每月约5-6吨。
            3.扶贫济困血库
            于2010年与青岛市中心血站合作加入该项目;旨在将爱心社掌握的大量的义工无偿献血还血指标(即通过无偿献血获得的免费用血额度),经由专用政策通道加以整合后赠与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血液疾病的贫困患者,以减轻其就医负担;爱心社在其中主要负责还血指标的收集、整合和协助患者报销工作,2010年即实现报销金额超过50万元。 议,这一规模在山东省乃至全国都名列前茅。
            4.心理关爱与临终关怀
            重视社员与义工身心健康,对其开展身心培训与心理辅助;组织心理医生到驻青高校开展心理讲座;寂通法师个人作为宗教人士也偶尔参与一些临终关怀活动。
            5.济困助学
            建立慈润公益补习班(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组织义工开展一对一助学活动,资助金额达到1000-1500元/孩·年,并以募捐、义卖等形式资助失独家庭等。为贫困地区学生捐赠文具(为青海循化中库捐赠文具)。寂通“助养”一名12岁孤儿,负责其学习、生活和日常照料监护。

            针对慈润爱心社的公益慈善服务活动,我们利用文献法收集相关资料,同时采用访谈法与组织创始人寂通法师进行了多次交流,在此基础上描述并分析了该组织的特征、优势,对其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理性思考。

   二、慈润爱心社的组织特征
            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张云江认为:通观中国当代佛教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其类型可以分为三种:“1、专门成立的佛教公益组织,如河北佛教慈善功德会;2、长期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影响较大的佛教协会、寺庙。如广东佛教协会等;3、‘随缘参与’型佛教组织,如一些佛教协会、寺庙、居士团体等不定期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张云江:“当代中国佛教的公益事业”,摘自《中国宗教公益事业的回顾与展望》,宗教文化出版社2008年11月,第188页。]对照一下可以发现,慈润爱心社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类型,它是出家僧人发起的长期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的草根民间组织;作为一个在该地区有相当影响力的慈善公益服务机构,它又不同于一般的民间公益服务组织,综合有关活动资料发现,该组织呈现出以下典型特征:
   (一)以生命关注为组织行为取向
             生命关怀是佛教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价值取向。在广义上,所有的公益慈善活动都可以归结为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怀,在狭义上,生命关怀的对象可以具体到病患群体和临终者群体。纵观历史发展过程,贫困的病者、孤独的老人、穷苦的流浪者、失去亲人的孤儿等弱势人群一直成为佛教公益慈善组织的救济对象。慈润爱心社也不例外。基于佛教对生命的信仰,慈润爱心社成立以来始终把生命关怀主题作为主要服务领域,典型做法就是十分重视医疗捐助工作,社长寂通法师是中国第一个捐赠造血干细胞的出家人,慈润爱心社与中华骨髓库,血库等相关机构都建立了比较密切的联系。组织的主要活动内容包括无偿献血宣传推广;造血干细胞捐献;角膜、遗体捐献,曾有12名家长签字愿意捐赠自己的遗体;扶贫济困血库;看望白血病患儿,组织湛山寺僧众献血,加入中华骨髓库等。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慈润爱心社对受灾贫困地区伸出援助之手,面向全国社会各界募集旧衣并清理打包,发往青海、四川、甘肃、贵州等西部省区的国家贫困县。同样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寂通法师当获知了9岁男孩海涛成为孤儿后毫不迟疑地收养他。争取救助每位需要救助的人对于这家佛教机构而言已经成为一种活动宗旨和价值取向。寂通法师运用台湾慈济人所讲的思想来表达他的看法:“感恩我们帮助的每一个人,因为他们给我们提供了一次表达爱的机会。”“生活就是我们修行的道具”。
   (二) 以佛教信仰为其思想基础
             不同于一般的民间慈善服务组织,佛教信仰贯穿于慈润爱心社的创立动机、管理方式、服务领域、组织凝聚、资源整合等全部发展环节,是其不可动摇的思想基础,并由此形成了一套有别于世俗慈善组织的组织行为模式。
             慈润爱心社的宗旨是“慈悲济世,润泽众生”,从中即可直观其佛教理念的独特色彩,这一宗旨包含人应当具有“慈悲心”、 “自利利他”、 “广种福田”等思想,其组织目标是建基于引导其会员积极向善的生活,同时包含服务他人,帮助他人的思想。在慈润爱心社所做的承诺中明确写道:“我不但要信仰,而且要实践—我要身体力行。我不但要宽恕,而且要爱人—我要忘却得失。我不但要宣传,而且要身教—我要感化众人。我不但要关怀,而且要挽救—我要助人为乐。我不但要梦想,而且要实干—我要广施善行。我不但要施予,而且要效力—我要服务终生。”其中表明慈润社的创立者要将信仰与实践紧紧相结合的想法,从事慈善公益事业正是实践其佛教信仰的一种方式。
爱心社尤其注重通过帮助众人践行佛教信仰这个环节,努力将佛教信仰与世俗服务相适应。在寂通法师看来,各宗教教义都规定教徒要行善,将慈善作为基本准则。宗教的服务功能有其信仰作为基础、支撑和指导,其服务行为不带有世俗的功利性,却具有来自于内心的经常性和可持续性。宗教信仰者的社会服务,是他们以信仰为动力做出的对社会的表达。在寂通看来,佛教慈善的目的也是为了自己的修行。正如他所说的:“有些人不选择公益道路,选择冥想、禅境也是一种修行。我们选择的是一种以慈善方式修行的道路。”
   (三)以出家僧人为组织核心
          在慈润爱心社运行模式中,发起人寂通法师发挥了主导作用,他是该组织的核心人物,组织日常运行几乎完全依靠寂通个人进行安排和协调,并通过佛教信仰维系核心成员。慈润爱心社的章程规定,慈润爱心社设名誉社长、专家顾问委员会、理事会、社长、常务副社长、副社长等机构和职位,但在实际组织运作仍属于“社长责任制”,即社长寂通一人全权负责组织大小事务。会员与组织的联系较为松散,只有“社长——会员加义工”这样简单的组织架构。尽管寂通在湛山寺学习并且从这里走出来举办了爱心社;尽管他也不时与湛山寺合作开展捐血宣传等慈善公益活动,但爱心社在组织关系上与湛山寺属非隶属关系。在机构内部,慈润爱心社设置有会员部、活动部、综合部、资金管理部等,每个部门都有相应职责,然而工作人员多是“全职”型,有活就集中做,无活就分散。
    (四)以多样人群为参与主体
           与许多佛教所从事的社会公益事业不同,慈润爱心社不以“捐助”为主,而是通过组织社员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慈善活动为主。在吸纳人员方面,爱心社采取一种开放的姿态,对参与者没有宗教信仰的任何要求和限制,是典型的宗教界与社会相结合的公益慈善组织。目前慈润爱心社成员分社员和志愿者两类,注册社员作为核心成员,往往是组织公益活动的策划者和积极参加者。另外就是大量的志愿者,他们不用登记注册,“每次活动只要来了,就算义工”(寂通语)。参加公益活动志愿者中大学生所占比例比较大,但也有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和戒毒人员,显示出良好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和戒毒人员,寂通认为通过慈善行为可以激发他们的自我认同和自信心,能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他说:“前年的时候我带他们到九华山去朝山,三步一拜,从山底下我们一直拜到山顶。到了山顶所有人都嚎啕大哭,忏悔自己往昔所做的所有的罪孽。这就是一种心灵的抚慰,从灵魂深处去教育他们。”
    三、慈润爱心社的组织优势
             从2007年至今,慈润爱心社走过了7年岁月,该组织持久开展献血和捐赠造血干细胞的宣传与促进活动,同时从事其他扶贫救困、救灾赈灾、医疗扶助等各项工作,受到各界人士的好评与嘉奖,山东省各大小媒体对慈润爱心社的相关活动与事件都有大量报道,他们经常收到群众寄来的感谢信与锦旗等,多次受到青岛市以及山东省的奖项。从组织发展角度分析,慈润爱心社之所以能发展至当前规模并获得如此影响,主要取决于以下优势,当然这是在其上述组织特征基础上,经组织成员不断优化整合并结合成员主体的能动性而获得的比较优势。
   (一)把关爱弱势群体放在极为重要的组织活动决策序列首位,积极介入到弱势群体救助之中,在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条件下为弱势人群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仍存在着教育、医疗和康复、生活保障等社会服务方面的欠缺与失衡现象,在诸如消除贫困、灾害救济、关注残障孤老等社会弱势群体救助等方面,政府投入显然不足,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贫富差距过大,慈善缺口仍大,这为民间以及宗教参与社会服务与救助活动留下了发展空间。慈润爱心社所以能够获得持久发展,在一定意义上源自于找到了该组织功能发挥的土壤。比如慈润爱心社多年来致力于无偿献血推广工作,以多样化的形式开展无偿献血宣传,长期在青岛市各社区以及各大专院校设宣传点,并组织大批志愿者组建应急献血队伍,为确保临床和突发事件血液供应提供了稀缺资源。该组织积极进行造血干细胞捐献。目前中国有数以百万计的白血病患者,而他们当中很多人并不是因为经济问题无法接受治疗,主要是因为缺乏造血干细胞来源。虽然早在1992年中国卫生部就批准建立“中国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供者资料检索库”,但到目前为止还不能有效解决造血干细胞来源不足的问题。该社社长寂通法师积极倡导并身体力行造血干细胞捐献,成为中国第一个捐赠造血干细胞的佛教界人士,挽救了一个患白血病孩子的生命。从表1慈润爱心社实施的公益行慈善活动中可以发现,该组织极为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开展了涵盖多方面需求的服务项目,让病残人群获得生命救助,也让爱心人士的公益慈善愿望找到了施展的平台和载体。
         (二)将佛教的慈善理念植入慈善行为中,把佛教对生命的关怀化为实践行动,有利于引导人们的慈善信念和行为。
             一个成功的公益组织,必定是真正涵育高度的道德感与价值关怀的组织。这种道德感和伦理关怀,不仅仅是组织的形象策略,更贯穿于组织管理、决策与项目运作的全过程。这是因为社会公益事业的本质是通过消除匮乏和满足需求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升。慈润爱心社从成立之初就始终将佛教的慈善理念植入慈善行为中,把佛教对生命的关怀理念转化为实践,转化为对组织运作具有实际功能的引导和推动因素,这种对佛教信仰背景的创造性转化,体现了慈润爱心社适应环境变化的生存智慧,也使得佛教理论中所蕴含的基本价值观、社会资本、信任等宝贵资源,通过爱心社这样的组织载体在当代社会获得了最为有效的组织化社会参与路径,有利于引导人们的公益慈善行为。
慈润爱心社力求把佛教对生命的关怀化为实践,并作为组织的使命。寂通对“慈”和“善”做了这样的解释:“慈”的本意是快乐、娱乐,“善”是“用一个合适的方法来达到给他人快乐的目的”,佛家讲究“善念与方法统一”,并体现在各种服务细节之中。慈善是“单方向的付出,不计回报”,所以一般没有强制性。寂通说,“每个人心中都是有公益情结的,但是需要有一个载体去启发和带动。”
正是这种佛教慈善独具信仰的支撑,以“出世之境”来为“入世之事”,以“社会关怀”来表达“终极关怀”的追求,使得那些具有慈爱之心的人愿意跟随和响应,也使得慈润爱心社在思想层面率先突破了佛教背景的组织将社会公益事业同有形的传教结合过于紧密的观念限制,着眼于公共性的宏观视野,以在更广泛的公益活动中倡导社会参与,得到社会的较好认同。同时在行动层面,有效突破当前佛教服务组织大体在信徒内部的局限性,以公益形象进入更为广阔的天地。
   (三)领导人较强的组织能力与个性特征
            组织的正常运行与带头人的能力水平与个性特征密切关联。寂通作为组织核心人物,其个人素质和能力对于慈润爱心社的每一步成长至关重要。
            (1)较高的综合素质。
             作为一个出家僧人,寂通长期在寺庙学习,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表达能力强,特别善用世俗语言表达佛教理论和思想;分析问题清晰而深入,执掌组织十分讲究策略,使爱心社游走在各个利益主体间而不断发展;精力充沛又身先士卒,不仅担负着组织几乎全部的运行与决策工作,而且直接捐献造血干细胞以及参与灾区救援、探望病患等具体活动。
            (2)较好的资源优势。
             资源优势主要指组织领导人在组织存续过程中利用自己特殊位置而获取利益的能力。这种资源包括经济资源、人脉资源及多次外出经历所积累的“见识资源”。大量世俗慈善组织普遍存在的资金缺乏问题,爱心社并不存在。目前爱心社运作经费完全由理事会成员提供,额度至少30万/年,用于活动场所和库房租赁、物流运输、办公用品、通信联络等诸项开支。为了避免节外生枝,爱心社不接受非理事会成员的捐款。作为宗教人士,寂通的个人用度由信众供养。寂通认为以宗教的名义争取资源并不困难,“社会上不少企业家信佛,他们出点就够爱心社用的。”不可否认,这其中寂通的人脉资源起了很大作用。他所依赖的不仅是捐赠者对佛教的信仰与认同,还包括非强制性、非利益交换的情感链接和信任。
           (3)现代沟通手段。
            组织领导者十分清楚怎样沟通参与活动的人员,善于利用多种沟通渠道,鼓励参与者积极投入。调查显示,寂通对网络新媒体使用娴熟,网页、手机短信、论坛、回帖、博客等多种现代网络工具都在组织中频繁使用。寂通告诉我们,他们有12个QQ群,每个群500人,大多是管理员利用QQ发布活动信息。较为开放的网络等新媒体成为组织内外联系的枢纽,也成为向社会传播公益、扩大组织影响的主要载体。
           (4)高度关注慈善公益事务。
            爱心社的主要活动领域是公益与慈善,这与寂通的关注度有关,佛教信念和成长背景让他对生命关注给予高度而持久的注意力。除了“三项捐献”外,他还关注弱势人群的救助,开展物质慈善和心灵慈善活动,体现了寂通对慈善公益事务的热心,由此也得到社会信任,并使寂通在组织公益慈善活动中享有支配性声望。
          (5)组织运作的策略性
           作为未注册、无挂靠、且具有宗教敏感背景的民间组织,慈润爱心社却能长期游走于各利益方之间而不断发展壮大,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寂通对组织运行策略性的灵活运作,即佛教所说的“方便度化”。一方面,爱心社“韬光养晦”,从不触线,“在很多事情上我们也是比较谨慎的。”(寂通语) 尽可能避免一切正面对抗和产生对抗的可能,如不挂靠宗教组织、不刻意吸纳信众都是为了避免与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等敏感领域相牵连,以免导致全面监管甚至查封。另一方面,在熟识各利益方的组织特点的前提下,爱心社的组织行为往往温和而迂回,易于被对方接受。
   四、对慈润爱心社面临问题的思考
            在慈润爱心社发展历程中,寂通与其成员及参与活动的义工们敏锐回应社会需求,向困难人群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其链接资源,帮助改善其生计发展状况,提供心理抚慰和资源支持;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及其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提供精神关怀,帮助纠正行为偏差,疏导心理情绪。所有这些对于促进社会融合、传播慈善理念、解决部分人的生活与心灵问题发挥了重要功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但也不可否认组织在其发展过程中,还面临很多问题和难题,这些问题和难题不仅存在于该组织中,同样存在于类似的组织中,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以及深入的理论思考。
   (一)组织合法化问题
             慈润爱心社成立至今仍属于一家未注册、无主管和无挂靠单位的组织,没在地方民政部门以独立法人登记;2009年曾挂靠青岛红十字会并联合开展项目,2010年脱离红十字会,以后再没有任何组织联系;寂通曾在青岛湛山寺佛学院学习,但爱心社是以个人名义创办的,不属湛山寺所有,与湛山寺也没有任何组织关系。
            为什么没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寂通谈了他的看法:“注册并不能带来太多意义,可能就是财务走账上规范一些,但是也会带来更多的麻烦。”他认为作为一个佛教人士难以作为民间社团的法人代表,实际上根本无法依照现行规定顺利注册。一般来说,社会组织不能合法化,碰到的直接问题是组织活动会遇到诸多困难,一方面,机构在接受捐赠时,不能提供抵减税收的发票,导致企业不愿、不便捐赠;另一方面,没有法人地位,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障方面也存在困难。对于这些问题,寂通谈到他们的变通办法,比如财政走账,他说:“目前现行制度规定,未注册的草根慈善组织不具备募捐权利,而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所募善款需先上报财政后再回拨,影响了善款的使用效率,没有使用发票报销也给受助者增添了麻烦。”对此,爱心社只能使用北京某基金会账号进行募捐,作为其名义上的一个分会,以尽可能减少政策性的制约。对于工作人员的保障,他说:“组织除了他自己是专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都是兼职的,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为什么爱心社先挂靠后又脱离红十字会?寂通认为:“(红会)永远把自己当作一个政府机构”,“把事情当作一种工作而不是一种事业来做。”显然他们的合作并不完美。
             为什么没有依托寺院合作发展?对于依托寺院建立慈善组织是否可行的问题,寂通表示,寺院资源非常丰富,但内部关系的处理以及与政府宗教部门的协调都比较困难:“跟一个单位是一样的,可能你单独想做一些事情比较简单,但是你要在单位里面想做一些事情就比较困难。所以总体上依托寺院并不适合慈善公益组织的发展。”
             慈润爱心社没有实现合法化,以体制外部为发展空间,这是该组织目前的一种发展状况。组织合法化是许多民间慈善组织在制度化发展中必然面对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那么具有宗教背景的公益慈善组织合法化的障碍在哪里?首先与中国社会组织的双重注册登记制度有关。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会组织要注册为合法组织,须有主管部门批准。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方案》正式颁布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明确从政策和制度上宣告了双重管理制度的终结,破除了制约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核心制度障碍,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带来了空前的机遇。但该方案仅仅是对上述四类社会组织而言的,带有宗教背景的社会组织依然存在“入门难”问题。
             宗教背景的社会组织难以合法化与政府对宗教信仰采取的态度也有关。在中国,由于社会环境、政府政策等因素,与宗教相关的公益慈善多属于宗教人士(个人)或者宗教组织(团体)的自发行为,宗教慈善与官方慈善在实际的操作上尚处于一种“隔离”状态。政府和社会并未对宗教的慈善事业给予足够的关注,宗教慈善并没有以一种独立的鲜明形式被纳入到社会慈善事业的体系之中。这与政府对宗教慈善机构的宗教信仰采取其弱化态度直接相关,结果导致一些带有宗教信仰的慈善组织在官方的视野下多是采取回避和弱化其宗教“价值观”成分的策略。
宗教人士举办的慈善公益组织未能得到官方明确独立的承认,必然导致民间宗教慈善公益组织缺乏一定的建制性的外在条件,致使组织模式、运作体系同时难以享有与其他非宗教性慈善机构平等的待遇,从而也限制了宗教参与社会服务。宗教界社会公益事业存在的这种不足,其实质是制度供给不足。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完善的关于宗教参与社会服务的法律、法规,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需要加快慈善立法,完善法规,推动宗教社会服务走上规范化、法制化之路,解决宗教进入社会服务领域的合法性问题,明确宗教参与社会服务的范围、程度和方式,建立相应的激励、规范、监督和约束机制,通过制度创新,为宗教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搭建有效的制度框架,创造公平的法律和社会环境。
     (二)组织管理问题
            从组织管理角度考察,慈润爱心社完全以僧人寂通为主导模式,寂通在慈善公益活动等事务中起核心作用,甚至是唯一的决策者和日常管理者,具体执行则“有事的时候就喊别人过来。”在爱心社内部,尚处于作坊式管理阶段,没有成形的组织架构和分工,尽管由具备相当经济能力和社会资源的核心社员组成理事会,但其功能只限于资金提供,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决策机构。爱心社曾考虑以成立公司的形式招募专职管理人员,但最终担心不利于社会舆论而未能实施。在组织规章制度方面,曾制定过组织章程和工作制度,但认为并不适用于日常运作,也就没有具体执行。除寂通与其成员的日常交流外,爱心社也没有一般意义上的培训活动以及绩效考核等制度安排。
            整体来看,慈润爱心社的组织架构具有单一性、松散性,运作模式过多依附于佛教慈善的“信任机制”。这种以道德与人格信任为基础的慈善模式尽管可以获得组织必要的资源,也能提供经常性的服务产品,但不可避免地潜存着薄弱之处:缺乏监督和领导集体的组织对单一领导人的决策要求更高,在机构运作上较容易因一人因素而影响整个机构,并且成员之间得不到有效的沟通。组织能力建设是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根本。纵观台湾、香港等佛寺或出家人举办的公益组织以及基金会组织,往往是由董事会管理决策事务,使得决策上能够更加合理、规范,分散个人的负担,并且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佛教背景的公益慈善组织需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在组织管理方面不断推进专业制度,加强自身组织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聘请并培训专业人士、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服务形式、做出更加符合实际的改革,唯有如此才能更加赢得社会尊重和欢迎。
   (三)公益服务与宗教信仰传播的关系问题
             宗教人士举办的公益慈善组织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如何处理公益服务与宗教信仰传播的关系。由于特殊的中国国情,宗教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处于总体社会的边缘,社会上不少群众甚至有关政府部门的领导人心有顾虑,担心这些具有宗教信仰人士举办公益服务组织是否会传播宗教?会不会打着慈善服务的幌子,极力传播宗教信仰?对此寂通法师也没有回避,他说:“很多群众对佛教没有正确认识,甚至认为是封建迷信,缺少基本常识,他们不了解什么是真正的修行,什么是真正的佛教。社会对宗教的认可和接纳程度也不是很高,或者说正向评价不高。为了改变现状,真正去帮助人,真正践行佛教教义,我们就要出来脚踏实地地做事情,大家一看这个和尚在做这个公益事业,就明白了 。”他还说:“弘扬佛法就是慈善,我们如何去真正地帮助一个人,这个人有幸福感了就帮助成功了,你对人生和事业有真正的认识之后才有幸福感。”
   无疑,佛教人士举办的公益慈善活动体现的是佛教的价值观念、佛教教义、佛教信仰的行为,佛教信徒参加佛教公益慈善活动,也是践行其所信仰的佛教的基本教义,其活动也是佛教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但是,从公益慈善事业的角度说,公益慈善是面向全社会所有成员开放的行为,具有开放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因此具有佛教背景的公益慈善组织可以采取世界上通行的宗教性社会服务机构将宗教的信仰服务与宗教的社会服务相分离的原则, 淡化宗教色彩,强化公益职能,这样会更加有利于平等地服务社会,造福人群。
   五、结语
   现今中国社会发展迅速,但政府的力量依然难以完全覆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慈善和公益组织已经成为实现社会财富再分配以及维护社会公平及稳定的一股不容低估的力量,不同类型、不同利益的组织遍布于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社会和谐和人类发展越来越多地需要依靠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功能,包括佛教在内的宗教组织和宗教人士无疑是其中十分重要而有益的社会资源。
           佛教参与社会服务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显著的优势。历史上,佛教慈善思想是慈善事业的重要思想源泉,教会、教团以及教徒等直接提供社会公益事业,是佛教社会参与的传统模式。佛教教义教规中有关慈善、服务、和谐、协调的主张,对人们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具有吸引和激励作用。佛教团体在社会公益服务方面有着广泛的人脉资源,佛教信仰常常具有跨阶层、跨地域、跨种族的特点,其成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领域,可以形成一种广泛的社会联系。正因此,佛教类公益组织在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方面可以动员巨大的社会力量,引导得好可以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社会应该接纳和支持佛教类公益慈善组织,帮助其更好地实现公益服务与社会救助的功能。

参考文献:
1、刘澎,建立 “宗教特区”,让宗教进入社会服务领域
  转载自:中国宗教学术网 http://iwr.cass.cn/zjyzz/201009/t20100909_4733.htm
  2010年9月9日
2、董栋,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问题研究《世界宗教文化》, 2012(1)
3、裴勇 胡绍皆 张弩,我国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考察与分析,转载自:“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2474 2010年6月24日
4、晏可佳,“专业的社会工作与宗教的社会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双赢模式”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1)
5、张弩:我国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回顾与展望,《中国宗教》2011(4)
6、与寂通法师访谈资料
7、慈润爱心社网站 http://www.cirun.org
   
   
   
   
作者简介:
李芹 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教授
研究方向:慈善公益、非营利组织、城市与社区
地址: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邮编:250100
邮箱:liq@sdu.edu.cn
刘伟: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

来源: 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作者:李芹 刘伟 发布:2014-04-29 热度:Lo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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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佛教类公益慈善组织略析——以慈润爱心社为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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